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窮得只剩下錢
作者是 暉傳道   
週四, 21 五月 2009 15:17

題目:窮得只剩下錢

經文:創  13:6-13

詩歌:我知道所信的是誰 

 

1          祈禱

2          引言

2.1         [記得取書到講壇](今期時代論壇,李錦洪社長立即寫出)

2.2         <<窮得只剩下錢>>是一本剛剛惹來很多討論的書籍。

2.2.1   陳水扁的故事。

2.3         所以,很有興趣讀這本王陽明牧師的書,買到時興奮了一陣子。

2.3.1   匆匆一看之後,卻又沒有什麼特別,不是寫得非常好,所以難免有點失望。

2.3.2   因為這是一本傳福音的小書,用這個有趣的題目,說出人常常追求「生活的質素」,卻沒有努力追求「生活的質素」。

2.3.3   最特別的當然是,這本充滿著聖經經文的小書竟然成為陳致中買給老父,因為貪污、洗黑錢罪而被扣留的前總統。

 

2.4         例子:小小超

2.4.1   最近,香港最熱鬧的新聞,電訊的種票疑雲成為了好幾天的頭條,其實比很多連續劇還要好看得多了。

2.4.2   看了幾份不同的報紙專專欄,小小超都被人罵得狗血淋頭、或是慨他的所作所為真是將父親的信譽一次過清光,反而有一兩扁很仔細、很理性的分析令我沈思了許久。

2.4.2.1  問熟悉上市公司法的律師,道:「究竟由一個電盈股東將手上的股份分配給其他下屬報酬是否違法?」

2.4.2.1.1 答:「不」

2.4.2.2  問:「種票(則要一手股東都投票贊成私有法)是否違法?」

2.4.2.2.1 答:「不」

2.4.3   所以,原來小小超的做法是没有違法的!原來就算你發現有「極不公平」的情況下,在現在的管理條例當中,仍然有效,仍然不違法!

2.4.4   老實說,在一個以金錢為掛帥的世界上,在一個以身家有多豐厚的社會中,在一個「見金就拜.見窮就踩」的香港裡,爾虞我詐、巧取豪奪的人,並不止一個,只是其他人掩飾得好,反而這位富可敵國的公子則懶得矯揉造作而已,其實也不愧為「真奸商」而已。

2.5         例子2:小小超與蓋茨的距離

2.5.1   反觀,與小小超很想似的蓋茨,卻在發跡之後,富可敵國之後,有著截然不同的理想做法。

2.5.2   明報2月9日蔡子強所寫的評論,很有意思

2.5.2.1  蓋茨也是大學没有畢業,也是在IT(資訊科技)界賺得第一桶金的人。當他回到母校向學弟學妹分享的時候,就表示深深的後悔,指自己年少輕狂,没有完成大學學位。並且,當時,他最大的遺憾,就是對全球不平等現象的無知。他認為哈佛在座所有哈佛聰明的腦袋,畢業後的最重要任務,就是致力消除全球的貧窮。

2.5.2.2  這位世界首富,並非沽名釣譽,他已經將95%的身家用作慈善用途,包括教育改革、發展中國家疾病醫療,估計金融達4300億港元。

2.5.3   小小超與蓋茨的距離是什麼

2.5.3.1  一個靠實業造福人類,另一個則接二連三的企業戲法實行「財富大挪移」;

2.5.3.2  一個餘生致力於消滅全球貧窮,另一個則不斷靠高水平的財技製造更多新的窮人;

2.5.3.3  一個因過往的冷漠及無知而要向公眾懺悔,另一個則對小股票的血淚控訴及全城的喊打無動於中。

2.5.3.4  這就是兩人之間距離。

2.6         小結

2.6.1   看過這些不斷發生的事,你會發現這個世界,真的好多人是「窮得只剩下錢」的!就是說,他們的人生當中,所有的決定都是自身的「利益」出發,不需要考慮其他人是否被「欺騙」,其他人是否覺得你「為富不仁」,反正,最重要的是自己的生活享受,自己的豐功偉業而已。

2.6.1.1  另一些,同樣是富可敵國的人,竟然願意將他一生勤奮努力的成果掑拱手讓人,絶不後悔。

2.6.2   其實,這兩種人並不新鮮,在歷史人不斷重覆出現。今天我們所看到的創世記十三章,這裡所記載的兩個人:羅得及亞伯蘭(就是亞伯拉罕)就是一個強烈的對比。

3          內容

3.1         背景

3.1.1   羅得的父親哈蘭是亞伯拉罕的弟弟(11:27),哈蘭早死,所以亞伯拉罕將羅得帶在身邊,培養他,幫助他,視他如己出。

3.1.2   他們一起經歷過許多,並還到饑荒,到了埃及。逃難(12:20),上帝的保守之下,他們的財產(牛羊性畜等等)越來越多(13:2)

3.1.3   問題出現了,就是他們的牧人相爭了(13:6-7)因為遊牧民族最重要的是水源問題,當地資源不足,可能牧場及水源都有限,亞伯蘭知道這問題不解決的話,衝突會越演越烈,所以先讓羅得揀地,大家一起開枝散葉。

3.1.4   兩人其實有很多相似之處

3.1.4.1  相同1:兩人都是富翁(13:2)

3.1.4.2  相同2:羅得「舉目觀看」(13:10),亞伯蘭「舉目觀看」(13:14)

3.1.4.3  相同3: 兩人都有機會得到地土(13:9,15-17)

3.1.4.4  相同4:兩人選好地之後,就遷帳棚至自己揀選之地居住(13:11-12,18)

3.1.4.5  生命的相同1:兩人都曾經接待天使(18:1-819:1-14)

3.1.4.6  生命的相同2:兩人的後裔都是大國(以色列及摩押、亞捫)

3.1.5   轉接句:然而,為何兩人最後的結局卻是剛剛相反?因為他們的選擇不同!就如蓋茨及小小超一般,反映了他們之間的距離!

4          羅得與亞伯拉罕的距離

4.1         自立門戶與視為子嗣

4.1.1   我們先要問,為何羅得會有自己的僕人(牧羊人)?

4.1.1.1  我們不會見到之後,亞伯蘭與以撒相爭,因為亞伯蘭的財產就是以撒的財產,父親的僕人就是兒子的僕人!

4.1.1.1.1 例,最近搬了辨公室,為免常常文具失竊,所以要貼貼紙寫下,不是說大家手腳不乾淨,只是沒有手尾而已。我也常常回到家就發現,咦,我又多一枝筆既? 我的優點就是昔「善忘」,你對我不好的事,轉眼就忘記了,當然,這個性格的優點,亦今我家中多了許多筆。

4.1.1.1.2 有一次最有趣!教會多了一枝好漂亮的筆,我就手地取了用,回到家中,老婆突然說:「枝筆有名個喎!」「李永威!」

4.1.1.1.3 當然最後是物歸原主,我也笑了許久,現在好了,在辦公室寫了名,清清楚楚,公私分明。

4.1.1.2  但,你在家裡,不會清清楚楚地貼貼紙,這枝筆是你的,那枝筆是你的?這樣反而顯得不是一家人了,是嗎?

4.1.1.3  羅得,很想獨立,無論亞伯蘭如何待他,他仍然不認為亞伯蘭是他的父親,所以老早就有自己的牧人,自己的財產了,分得清清楚楚。

4.1.2   亞伯蘭呢?

4.1.2.1  他看羅得是自己的承繼人,不然,沒有子嗣的他不可能帶著羅得一同周遊列國的,由小帶大他,教導他。

4.1.2.2  我們看15:1-3,當時耶和華要賜福給亞伯蘭,亞伯蘭說,我 沒有子嗣,你指的我的後嗣是以利以謝(好像契仔一般)?(2)不是?那麼是羅得(生在我家裡的人)了吧?我讓他承繼我的遺產好嗎?(3)

4.1.2.3  他沒有看重這些遺產,要給他最愛的人,他明知道這些遺產都是上帝所賜福才有的,不是他的,所以也沒有權取在手。上帝說誰是承繼者,誰就是,是以便以謝也好,是羅得也好,是之後的以實瑪利也好,絲毫不含糊。

4.1.2.4  亞伯蘭可能沒有直接與羅得說明已經視他如己出,想將自己所有的財產交託,當他得知兩組牧人互相攻擊時,又知道他們要分手時,向看重羅得的亞伯蘭心情一定不太好、失望、無奈。

4.1.3   小結:他們兩個,一個看重自己的利益,一個看重他人的利益,他們的價值取向不同,所以發生紛爭時,取向不同。

4.2         自私自利與以德報怨

4.2.1   亞伯蘭要作和事佬,決定兩人分手

4.2.1.1  其實,他一來是長輩;二來是領受神應許之地(迦南)的人;三來是亞伯拉罕帶了羅得出身的。應該由亞伯蘭分配地方的資源的!

4.2.1.2  然而亞伯蘭卻是謙遜地將選擇權交給羅得了(9)

4.2.1.3  當時,他們在那裡,就是伯特利與艾中間的地方(13:3),他們的「右」是希伯崙、別是巴的地方。

4.2.2   羅得「舉目觀看」,可能心裡說:「哇!大好機會,從天而降」,老實不客氣,選了最好的地方!

4.2.2.1  最肥沃的平原,接近約旦河之地,聖經說:「像耶和華的園子」(13:10),意思是「伊甸園」!

4.2.2.2  這裡有最漂亮的景致,當時,是「神還沒有滅所多瑪、蛾摩拉」,就是說,當時的景物之美麗壯觀是摩西時代所看不到的!

4.2.2.2.1 按當時的情況及需要,他選了最美好的選擇似乎無可厚非,然而,當時亞伯蘭已經75歲以上(12:5),他沒有想過他自己選了最好的地方之後,大伯應在那裡牧羊,如何發展。

4.2.2.3  他沒有推辭這個選擇,從自己的利益出發,大伯如何,「佢死佢事」,與我何干?

4.2.3   亞伯蘭如何?

4.2.3.1  亞伯蘭沒有因著羅得的自私自利而氣憤,也不覺得自己的利益有任何的損害,就默默地搬到自己所選之地,也就是上帝在12章頒布給他的應許之地了。(13:12)

4.2.3.2  有趣的是,其實亞伯蘭一早已經知道,那地是賜他為業之地,就是在12:6-8所言,耶和華已經賜了迦南地給他,當然,他現時是「十劃未有一撇」,但為何他會讓給羅得的選擇,不留給自己呢?

4.2.3.2.1 我相信,他想看看羅得的選擇,若果他是選了示劍以東,約但河及死海以西的話,就是上帝在12章的「應許之地」的話,那麼,羅得很可能就是上帝給予他的繼承人了。

4.2.3.3  然而,羅得沒有,羅得選的地方是「應許之地」之東,「羅得選擇了約旦河整個平原」,於是向東移動,他們就彼此分開了。亞伯蘭住在迦南地,羅得住在平原的城市中」。(13:11-12)

4.2.3.4  以德報怨:我們看14章,當時突然戰亂,羅得被擄,四王打五王,聖經沒有說及人數,然而,有九個部落(國家)在打仗,規模不小,然而,亞伯拉罕收到報信後,二話不說,立即抽318位家丁,搶救羅得(14:14)

4.2.3.4.1 這明顯是上帝的作為,這318位烏合之眾,竟然能夠打勝「打勝仗的那一邊(四王)」而不是痛打落水狗!14:15-16,簡直如入無人之境,令本來已經勝利了的四王夾著尾巴逃掉!

4.2.4   小結:當然,這顯示了上帝在那一邊,兩個人同時起步、分家:

4.2.4.1  一個年輕力壯,一個垂垂老矣;

4.2.4.2  一個取了最好發展的環境,實力大增,一個甘心被奪家業,實力大減;

4.2.4.3  最後,環境最好、但對大伯毫無感恩之情的羅得竟然不堪一撃,要勞動古稀之年的大伯不顧前嫌,發兵來救,世事真是諷刺,叫人意外。

4.3         放縱聲色與看重信仰

4.3.1   羅得搬到所多瑪時可能仍未知道那是罪惡之都,然而,創世記在13:11-12,已經在地域上暗示羅得漸漸被罪中之樂所吸引,直到所多瑪。

4.3.2   後來,他在所多瑪居住了許久,習慣了許多的事情,甚至被洗劫後仍然死守所多瑪;

4.3.2.1  當他被天使,而寧願犠牲他的兩位女兒(意即隨從了當地極惡的習俗)(19:4-8)

4.3.2.2  當地被天使救出時,要摧毀所多瑪時,他猶疑不決(19:16)

4.3.2.3  他的太太眷戀所多瑪城,變成鹽柱(19:26)

4.3.3   小結:羅得的生活已與罪惡之都扭在一起,難以生存下去!

4.3.3.1  他已經習慣在罪惡之都生活了,他從來沒有思考過屬靈的事。那梩有好的發展機會,那梩就是自己的樂土,卻沒有為自己的生活定下任何的底線,漸漸(就如聖經有意無意之間的用詞,見13:12)就被罪惡之都的已經成了習俗的罪惡同化了。

4.3.4   亞伯蘭呢?

4.3.4.1  他無論到那一個地點,得遇耶和華的時候,他就會立即立地為記(13:4)

4.3.4.2  當他與羅得從埃及回到南地(迦南地)時,他第一件事就是回到他所築的第一座壇,求告耶和華的名;

4.3.4.3  當他聽到耶和華的再次與他立誓後,他立即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(13:18)

4.3.4.4  他打敗四王聯軍時,沒有取任何財物,反而要在此作見證,說明耶和華永在的神在亞伯蘭的一邊(14:22-24)

4.3.5   小結:上帝愛亞伯蘭是很合理的,因為亞伯蘭由此至終都看重上帝,我們可以看上帝,我們可以看到幾方面的學習。

4.3.5.1  理財:看重信仰

4.3.5.1.1 看重上帝給他的應許之地;

4.3.5.1.2 看重上帝顯現的地方,立祭壇;

4.3.5.2  理財:看重家庭

4.3.5.2.1 與侄兒僕人相爭,為免有傷和氣,在分家會大傷元氣的情況下,竟然願意分道揚鑣;

4.3.5.2.2 侄兒有難,二話不說,立即冒生命危險支援;

4.3.5.2.3 小結:原來,快樂的來源並不是財富,而是人際關係!

4.3.5.2.3.1    例:Paula & Jack 在蜜月旅行時,那種興奮及開心,其實並不在意到那去,是日本?是泰國?甚至是留港消費,在長洲?

4.3.5.2.3.1.1   而是與誰一起去!

4.3.5.3  理財:學習知足

4.3.5.3.1 13:5「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,因為主曾說: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」

4.3.5.3.2 他沒有與侄兒相爭,先讓他選最好的土地,因為他知道上帝賜福的話,那裡都是上帝的;

4.3.5.3.3 上帝若叫他找另一個人承繼他的財產的話,毫不含糊,因為他知道這些金錢都是上帝的;

4.3.5.3.4 當他「不知為何.竟然打勝」了那班四王聯合之師時,將不是他的東西全數還給所多瑪王,這些是不義之財,意外之財,不是屬於他的財物,他目標鮮明,只是救羅得而已(14:22-24)

4.3.5.4  理財:免受影響

4.3.5.4.1 遠離罪惡之地,並不沾染當地的墮落文化;

4.3.5.4.2 為罪惡之都祈禱、求情(18:22-33)

4.3.5.5  理財:不作比較

4.3.5.5.1 23:17「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,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。」

4.3.5.5.2 他從來沒有與羅得比較,可能羅得常常與他比較,想出頭,以致分道揚鑣,我們亦如是,比較就會令自己陷入嫉妒當中。 

4.4         結局都是百子千孫:然而。,一個是「遺臭萬年」,一個是「舉世景仰」。

4.4.1   羅得的兩位女兒以為天地全了,所以與羅得亂倫,生兒子,一個是摩押,一個便亞米(亞捫)。就是以色列以後的敵人,不再信靠耶和華的民族。

4.4.2   亞伯拉罕卻是萬國之父,舉世景仰,甚至連不信耶穌的人,有許多(回教、亞拉伯)(奉他為列祖之父,今天,他的信仰經歷仍然叫人津津樂道。

4.5         設問:你是羅得呢?還是亞伯蘭呢?

5          結語

5.1         人生最慘的事,並非「窮得沒有錢」,(都已經好慘,但並非最慘。)

5.1.1   而是「窮得只剩下錢」!沒有人在你身邊與你分享,或,你的人生只是那些酒肉朋友,又或是那些謀著你最後的遺產而對你很好的子孫後代。

5.1.1.1  令你知道,你雙腳一伸,他就是爭產的人。

5.1.2   例:余彭年盡捐40億身家行善(29明報頭條)

5.1.2.1  他說::「兒孫要是有辨法,不留錢給他,他依然有辦法;兒孫要是沒有辦法,留錢給他,反而害了他。」

5.1.2.2  這句在衛牧師口中常聽,不知道余先生是否聽了衛牧師的講道?

5.1.3   弟兄姊妹,不要「窮得只剩下錢」,要「富得剩不下錢」!

5.1.3.1  這是我真心對大家的期許!

6          結束禱告

 

 

最近更新在 週日, 24 五月 2009 09:04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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