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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條誡命
作者是 暉傳道   
週二, 30 三月 2010 12:54

經文︰約翰福音13:34-35

回應詩︰愛是不保留
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的命令,就是要你們彼此相愛。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
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

 

1          引言
1.1         例子︰第十一條誡命
1.1.1   英國聖公會大主教愛爾蘭籍的James Ussher(1581~1656),有一次在愛爾蘭海岸遭遇船難,身上的衣物幾乎破損不堪,便拖著腳步走到附近一個人的家去。
1.1.2   碰巧,這是一位傳道人,他聽到大主教鼎鼎大名的自稱之後,心存懷疑。
1.1.2.1 於是心裡想用一個問題測試他是否是冒牌的大主教,問說:「大主教,就你知道,聖經中對我們總共有幾條誡命?」
1.1.3   大主教說:「共有十一條誡命!」
1.1.4   「不!」傳道人哈哈大笑,輕蔑地說:「在我的聖經裡,不過只有十條誡命而已,不然你告訴我第十一條誡命是什麼,我就信你、幫你!」
1.1.5   大主教說:「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:要彼此相愛。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。如果你們彼此相愛,世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
1.1.6   傳道人立即語塞,並且相信這就是大主教了。
2          新的命令
2.1         這條新命令,第十一條誡命的內容是什麼?
2.1.1   「彼此相愛」
2.2         但,為什麼這是一條「新命令」呢?耶穌不是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了嗎?
2.2.1   馬太福音 22:34-40
2.2.1.1 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,他們就聚集。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那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
2.2.2   我們都知道,「盡心愛神」「愛人如己」其實是總綱,則十誡的總結(Summary)!
2.2.2.1 這是將十誡中的首五誡,轉化成為「盡心愛主」;將十誡的後五誡,總結成為「愛人如己」。
2.2.2.2 耶穌的回答固然精彩,然而,這肯定並不是一件「新」的事、「新」的誡命!為什麼?因為在舊約中,「盡心、盡意地愛(事奉)耶和華」及「愛人如己」這兩句片語,至少出現了二十多次!
2.2.2.2.1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。」(申6:5)
2.2.2.2.2「要愛人如己」(利19:18)
2.2.3   小結︰這是否與「彼此相愛」是同一個意思,若然,耶穌為什麼在這裡再次說︰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」呢?
2.2.3.1 那麼,為何這是第十一條誡命呢?有什麼「新」之處?與舊約有何分別?
3          新約的耶穌的愛
3.1         何謂之「新」?
3.1.1   在舊約時代,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愛尚未顯明,聖靈還沒有賜下,人如何遵守誡命,就是以自己的能力作出發點去愛其他人!
3.1.2   這是舊的命令,你要「盡心愛主」!你要「愛人如己」!
3.1.2.1 出發點是「你」!
3.1.2.2 就是以「你」作主體,以「你」為中心,以「你」為開始的!
3.1.3   留意兩者的分別,新的命令,根本不是要你「彼此相愛」,而是「你們要學習基督的愛來彼此相愛」!       
3.1.3.1 耶穌提到這個命令︰「彼此相愛」,愛到那一個地步,就是「我(耶穌)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」!
3.1.3.2 這樣,與之前有什麼分別呢?就是「以基督為主體」,不再以「我」為中心,這樣愛其他人!
3.2         小結︰那個為我捨命、為我受審判、為我死,為我流血、為我受刑、為我受詛咒、為我承擔罪的結果、為我而被神棄絕的耶穌,祂那份愛激勵我(林後5:14),然後我才能以這樣的愛、學習這樣的愛去愛其他人,這就是耶穌給我們的「新命令」了!
3.2.1   弟兄姊妹,從此以後,我們不能夠、不可以以我們自己為中心,以為自己愛人、愛神就夠了!
3.2.1.1 而是照著基督所給我們的榜樣,去「彼此相愛」,我們才是耶穌基督的門徒!新的命令,是門徒領受新生命以後要學習的新生活!
3.2.2   所以,基督徒的記號並不是胸口掛著一個十字架的飾物,不是常常說「感謝主」「哈利路亞」滿口屬靈的說話,而是很簡單,很確切,很道地的彼此相愛!
3.2.2.1 「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」!(13:35)
4          愛的行動
4.1         記得我們上次講道,其中一句「金句」嗎?
4.1.1   「只有你行出來的,才是你真心所相信的東西。」
4.1.2   耶穌在這裡吩咐門徒「以耶穌的愛彼此相愛」,並不是一些抽象的東西,也不是一些只留在口中的口號,而是切實去做的事情。
4.1.3   我們也可以從以下三方面看到耶穌如何實踐這份極難的愛的行動!
4.2         立定心志,順服謙卑︰以洗腳作實際行動(13:4-5)
4.2.1   你看看前面,13:1,逾越節以先,耶穌知道將要面對最的挑戰了,經文寫得很美麗︰「耶穌愛世上屬於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」(13:3)
4.2.1.1 所以,耶穌就貫徹祂一貫的精神,實地取材,就以「僕人」的態度,為祂的門徒洗腳!洗完後才說出「以耶穌的愛彼此相愛」的命令!
4.2.1.2 「愛」與「順服」分不開來,「愛」就是「順服」,「順服」就是「愛」。
4.2.2   洗腳,大家都知道,為何要洗腳?因為當地大家都著草鞋(今天的涼鞋),當地是沙塵滾滾的,並不是現在的石屎地,所以,當人去到宴會的地方,在進食前一定要先洗腳。但洗腳的工作都是由下人來伺候,當晚沒有奴婢,所以沒有人來做這卑下的工作。
4.2.2.1 簡單而言,「腳」是猶太人認為最污穢不堪的人體部位。然而,一個老師,一個在門徒眼中極有可能成為君王的耶穌,竟然紓尊降貴到這個地步,叫人難以致信!
4.2.2.1.1就好像今天,在工作上,你是一個經理,但你的員工卻叫你去洗廁所,幫助另一個人清潔其大小二便一樣,極為難堪,肯定屬於厭惡性工作。
4.2.2.2 小結︰這對當時的門徒而言,用這個極端的實地例子來證實彼此相愛,實在太震撼啦!(若果我是門徒的話,我會問︰「使唔使去到咁盡呀?」或者「使唔使玩到咁大呀?」或者「耶穌你咁樣,真係做爛左個市喎!」
4.2.3   設問︰弟兄姊妹,若果是你呢?你願意為人洗腳嗎?願意做的請舉手!
4.2.3.1 真的,有誰願意呢?願意為誰呢?答案是︰願意為你真正愛的人!
4.2.3.1.1父母!子女!兄弟!夫婦!
4.2.3.2 例子︰子柔睡不了
4.2.3.2.1這星期有一晚,回到家中已經十一時多,已經相當疲累,然而,當晚子柔睡不了覺,凌晨兩時許突然嘔吐大作,整張床都是嘔吐物,太太細心照顧,子柔卻是輾轉反覆,到了凌晨五時才勉強入睡,大人固然亦難以安眠,然而,很簡單地,沒有半句怨言,醒來後只是關心子柔是否需要看醫生等等。
4.2.3.2.2其實,只要有愛,我們當中,是做到的!我相信你也同樣地為了所愛的人付出一切,一點都不介意,甚至甘之如飴。
4.2.4   設問︰弟兄姊妹,你想想,這個洗腳的行動,對耶穌而言,是否甘心情願,抑或好像被逼要做,只是純粹逼於無奈地表演一次呢?
4.2.4.1 在經文中,耶穌似乎一點猶豫都沒有,坐言起行,似乎一點都難不到祂。
4.2.4.2 實際上呢?亦如是,原因很簡單,因為耶穌最終的使命,是為了人捨命!
4.2.4.3 耶穌連捨命都願意,洗腳又算得什麼?
4.2.5   小結︰弟兄姊妹,若果我們是「耶穌的門徒」(就是稱為基督徒啊),就代表著我們要跟隨祂,效法祂!你願意立定心志,順服謙卑?當你願意的時候,在你心中的聖靈就會賜下更多的愛給你。
4.3         接納軟弱︰猶大與彼得(13:21,13:38)
4.3.1   耶穌一個一個為祂12個門徒洗腳,在同一段的經文中,你會看到,耶穌已經知道猶大立定心志要出賣祂,耶穌已經知道那個口口聲聲報稱自己死也不怕的彼得會三次不認祂,耶穌已經知道剩下的十個門徒會貪生怕死,離祂而去。
4.3.1.1 耶穌知道猶大決心要出賣祂,祂仍然為他洗腳,不知祂觸摸著猶大時,祂的心裡是何等滋味?不知…猶大又是何等滋味?
4.3.1.2 耶穌知道彼得將要三次不認祂,祂仍然為他洗腳,不知祂觸摸著彼得時,祂的心裡是何等滋味?不知…彼得事後回想又是何等滋味?
4.3.1.3 耶穌知道另外十個門徒將要雞飛狗走,祂仍然為他們洗腳,不知祂觸摸著他們時,祂的心裡是何等滋味?不知…門徒事後回想又是何等滋味?
4.3.2   實踐︰彼此饒恕.彼此接納.彼此愛護
4.3.2.1 對我們來說,別說是出賣我們的人,即使是辱罵、抵毀、和冤枉我們的人,我們尚且不容易原諒他們。
4.3.2.2 即或可以,也未必有足夠動力去主動服事他們。
4.3.2.3 即或也可以,在我們知道對方要出賣我們之前,甚至快要把我們置諸死地,我們是否仍有充足的愛去觸摸他那一雙污穢和疲乏的腳?
4.3.2.3.1耶穌卻這樣做到了。
4.3.3   耶穌愛這班「爛泥」,就愛他們到底。
4.3.3.1 很多時候,我看到這裡,都忍不住「登」耶穌不值,心裡想︰「若果我是耶穌,我一定不會這樣愛他們!這世上尚有許多更好、更完美的人值得我愛!值得我栽培!值得我信任!」
4.3.3.2 好在,我不是耶穌!
4.3.3.3 因為,若果耶穌只愛那些「值得愛」的人的話,那麼,你與我今天就不能享受上帝的恩典啦!感謝主!
4.3.4   小結︰所以,耶穌說:「你們稱呼我夫子,稱呼我主,你們說的不錯,我本來是。我是你們的主,你們的夫子,尚且洗你們的腳,你們也當彼此洗腳。我給你們作了榜樣,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。」(13:13-15)
4.3.4.1 耶穌勉勵我們當彼此洗腳,也就是要我們學習祂的榜樣,饒恕那些犯錯得罪我們的弟兄姊妹,給予更多的接納及空間,讓我們能夠一同成長。
4.3.4.2 我們更要感謝上帝,因為耶穌知道我們的有限,所以,賜下傳頌千古的聖經,降下寶貴的聖靈,讓我們能夠在聖經中,祈禱裡,學習如何用耶穌的心腸愛那些本來與我們一樣不大可愛的人,以致我們可以見證上帝的真實及改變的能力!
4.4         建立愛的群體︰教會團契
4.4.1   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的命令,就是要你們彼此相愛。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(13:34-35)
4.4.2   我常常想一個題目,就是耶穌為何要降世為人,為人而死,難道沒有其他的方法能夠同樣地達到救人的目的嗎?
4.4.2.1 好啦,就算要來到世間受盡苦難,那麼,就明知道這個世界「並不適合人類居住」,為何當我們信了耶穌之後,不立刻被提?
4.4.3   主要的原因之一,就是要我們見證祂的真實!
4.4.3.1 如何見證,就是建立一個愛的群體︰教會!
4.4.3.2 唯有在教會中,能夠實踐如何彼此相愛!
4.4.3.2.1留意!我從來沒有說教會是神聖的教會,因為教會的群體是由一班蒙恩的「罪人」所組成,這樣組成的教會,當然沒有可能是「神聖」的,然而,根據耶穌的定義,教會應該是「彼此相愛」的!
4.4.3.2.2教會從來不是完美的,以前不會,現在不會,將來也不會!
4.4.3.2.3教會的弟兄姊妹很多時候並不美麗,就如我一樣,通常小朋友,叫我老婆做姐姐,叫我做叔叔;肯惜佢,唔肯惜我。
4.4.3.2.4然而,真正的美麗就在此!上帝用一些並不美麗的人,完成祂的使命,這不是更美麗的事情嗎?
4.4.4   設問︰為何你會返佐浸?[問一問你身邊的弟兄姊妹]
4.4.4.1 有沒有人是因為教會信仰很純正,暉傳道、湯姑娘講三一論實在太精彩所以加入佐浸?
4.4.4.2 有沒有人是因為教會的主日學很精彩,將聖經解釋得淋漓盡致,所以,我很希望加入佐浸?
4.4.4.3 有沒有人是因為住得太近,所以就這一間啦!
4.4.4.4 不錯,這些都可能會令你返一次,返兩次,然而,要長期加入這間教會的話,就要令人感受到「愛」!
4.4.4.4.1這裡有聚會,但不會比你去卡拉ok開心!這裡有舒適的環境,但不一定及得上你家中舒服!這裡唯一吸引我們的是什麼,一個字「愛」!
4.4.5   我們常常叫自己做「佐浸家」吧?
4.4.5.1 例子︰有一次去城浸參與聚會,他們的自稱,竟然與我們一模一樣!就是「城浸家」!我第一個反應是︰「有無搞錯,成五千多人,叫城浸家?連主任牧師都認不到5000人啦!」
4.4.5.2 然而,他們的會友卻真的以「城浸家」自稱,以身為「城浸家」為榮?原因是什麼,留心聽我說這句了︰「參與小組團契」!
4.4.6   小結︰教會不單要追求人數加增(所謂的「越來越大」),更要追求人數所謂的越來越細!就是小組、團契的生活(分得越仔細越好)!
4.4.6.1 弟兄姊妹,真的,我們需要追求越來越大,也要追求越來越細。
4.4.6.2 過程︰開放我們的心「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」(腓2:4),歡迎、容納新的朋友進入來你的小組團契,一起分享上帝的愛!
4.4.6.2.1或者你對一些改變不大感舒服的,因為以往從來沒有這樣做過,上帝亦然,上帝說︰「我為你預備的事,是耳朵未曾聽過,是眼睛未曾看過的。」當我們願意打開我們的心,容讓我們彼此進入大家的生命。你就會發現一個全新的世界,一個充滿愛的教會!
4.4.6.3 當然,愛是要學習的。
4.4.6.3.1例子︰做父母真的不易呀!當我們學會愛惜一個兩歲的兒女的時候,突然發現,她已經三歲了!當學習如何愛惜一個讀小學的小朋友,她眨眼已經中學了!
4.4.6.3.1.1    這不要緊!要緊的是,我們內裡的愛沒有改變過!努力改變!
4.4.6.3.2所以,聖經已經寫了許多的原則,我們如何可以更有效地愛人;教會亦願意作出一些改變及嘗試,讓我們能夠建設一個更好的平台,一起實踐「彼此相愛」。
4.4.6.4 所以,我會在1-3月,都會講愛的系列,而湯姑娘會講成長的系列。盼望我們一起成長,在真道上同歸於一,一起用基督的愛,用耶穌的品格愛我們身邊的人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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