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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母親(中) 
作者是 Administrator   
週二, 07 六月 2011 16:14

      上回提及我母親身負其父家香燈後繼的責任,其實這是怎樣一回事?
      母親出自地主家庭,一家四口(父母與弟弟),文革時被打成「黑五類」,經歷抄家與批鬥,有田有地有屋的小康家庭,傾刻一窮二白﹔最受害是我的叔叔(母親家族唯一的男丁),經常被批被打,最後變得失常了。試問一個精神錯亂的人又怎會有婚姻,又怎會有後代。這豈非陳氏家族斷脈,香燈無繼﹗這對傳統潮州人是非常痛苦和難以接受的事。於是母親便背起陳氏家族延衍的責任,而這亦成為她大半生的心理綑鎖。
      母親與我父親結婚之前,早已約法三章,否則嫁娶免問。條件一、父親必須是入贅陳家(即男子嫁入女家,成為女家的成員)﹔條件二、日後所生男丁,必須有些跟母姓,藉此延續陳氏一脈。父親可能太喜歡眼前這位「嬋娟」(美女),於是爽口答應,但亦埋下日後廿多年雙方嘈吵不休的家庭問題。
      相信是大家為繼後香燈之故,父母很努力「做人」,足有十個仔女(八男二女)。但因我們都在香港出生,出世紙全是跟父姓。隨著我們長大,是小學階段吧,母親要我們某三、四個男丁改姓陳,藉此延續陳氏一脈。但我們都習慣了這姓氏名字十年,兄弟都極不願意,經過多輪爭吵,最後仔女人多勢眾,母親心不甘情不願地無奈收聲,但自此父母間的爭吵埋怨都離不開這件事。
      其實姓氏名稱對我來說,只是一個代號,就像身份證號碼一般,死後塵歸塵,土歸土,靈魂歸天家,留姓存宗,香燈不斷,子孫繁衍不是我生命的目標,亦不是我能力可處理和控制,不去煩它全順天父安排,聖經說:「真理使人得自由」,「愛裡沒有懼怕」,我只希望活在今世,身心靈能過得喜樂和自由,盡心盡力認識真理和愛神愛人,便已心滿意足。家母大半生在這「心債」下生活,其實是苦多於樂,綑縛多於自由,惟盼她晚年能得著真理,享受天父的愛,輕輕鬆鬆渡過餘下的生活。
      弟兄姊妹可能覺得奇怪,為何我會寫兩篇關於母親的牧函。其實原因有三:一、在這「關愛家庭雙月」中,鼓勵肢體多點關心自己親人,於兩個月後逐漸成為信徒的意念。二、相信各人的父母年紀也漸大,鼓勵大家為老人家寫寫一些生平,留下點點記憶給後代(其實絕大部分老人家都不會為自己寫傳記,這須由子孫代筆了) 。三、在搜集生平逸事過程,正好給與子孫機會,更親密地與長輩溝通傾談,認識他們的過去,明白其生命中的心願和遺憾,使他們體會你的真誠關心。佐浸家肢體,試試提筆為父母寫簡單傳記吧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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